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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的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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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05年9月,是经国家信产部批准、国家民政部正式备案的中国互联网协会的二级机构。   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旨在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联合国内有关企业、教育和学术机构、相关媒体和专业人士,普及网络营销知识,研究、分析、总结网络营销创新方法、手段和思路,加强网络营销领域的横向交流、探讨和合作,支持推进互联网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和互联网应用水平,支持推动中国网络营销实践健康发展。   网络营销工作委员会成立后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组织会员单位进行网络营销方法和手段创新研讨的定期交流活动;与中国互联网协会密切配合,组织年度网络营销创新评选活动,奖励对网络营销创新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和相关人士,鼓励网络营销创新;组织普及网络营销知识的培训和演讲;组织与国外相关企业和研究机构就网络营销新思想、新理论的国际交流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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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联系方式:目前暂无该会员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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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评论
    网友 说:
    这种方式不错,值得推广
    2008-09-09
    沈阳 说:
    没有个人申请表格吗?
    2008-09-05
    网友 说:
    淘宝最初创办的理念是什么呢?为
    2008-08-13
    北京规定营利性网店下月起须办执照
    发表于"" | 评论() | 阅读:()

    信息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从今年8月1日起,营利性的网店必须先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经营,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对外公示“身份信息”。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在官方网站公布了正式的电子商务监管意见,征求意见稿中提及的“个人不以营利为目的在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无需办照”仍被保留。

      关键词 办照

      营利性电子商务必须办照

      正式意见明确规定,以营利为目的的电子商务经营者都需取得营业执照,才能开展经营,否则将按无照经营查处。但“个人在互联网上出售、置换自用物品,且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可以不用登记注册。

      关键词 查询

      经营者联系方式等须公开

      正式意见同时规定,为便于消费者查询识别,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在网站上公开企业名称、经营地址、网店名称、IP地址、网店负责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王靖介绍,今年年底前,电子商务经营者要在其设立的商务网站、网上商店或宣传网页首页下方,建立“电子商务经营者信息公示”链接,公示的资质信息必须真实,并随时更新。

      关键词 监管

      服务商未核查身份将受罚

      提供网上交易平台、网上商城等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必须负责核查签约商户的营业执照和证明,建立电子交易记录来记载交易成交情况,并且保存至少两年。服务商一旦被发现未核查身份而为无照经营者提供了服务,将受处罚。

      届时,工商、卫生、药监等部门将全面运用电子商务监控系统,对网上医药、保健、网上购物、广告、知识产权等网站进行重点巡查,网上无照经营、网上销售假货等12类行为将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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